生产企业
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(国产)
注意事项
1. 服药时饮食宜清淡。2. 服用本药时,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。3. 服用三天后,症状无改善,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,并去医院就诊。4.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5.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6.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7.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8.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9.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药物相互作用
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