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热解毒口服液

中成药 OTC乙类 国药准字Z61020323
通用名称
清热解毒口服液
批准文号
国药准字Z61020323
药品分类
中成药
生产企业
宝鸡必康嘉隆制药有限公司(国产)
药品性质
OTC乙类
适用疾病
热毒壅盛,流感,上呼吸道感染,
主要成份
石膏,金银花,玄参,地黄,连翘,栀子,甜地丁,黄芩,龙胆,板蓝根,知母,麦冬。
适应症
清热解毒。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、烦躁口渴、咽喉肿痛;流感、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。
规格
10ml/支
用法用量
口服。一次10~20毫升,一日3次,儿童酌减,或遵医嘱。
不良反应
尚不明确。
禁忌
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|2.孕妇忌服。
注意事项
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|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|3.风寒感冒者不适用。|4.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|5.儿童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、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|6.发热体温超过38.5℃的患者,应去医院就诊。|7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|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|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|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|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|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
孕妇忌服。
儿童用药
在医生指导下服用。
老年用药
在医生指导下服用。
药物相互作用
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药理毒理
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。
药代动力学
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。
贮藏
密封,置阴凉处。
有效期
24个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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